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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典”| 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当心侵权

发布者:海迪森律所    时间:2024/1/9 9:55:51    热度:

【背景】

 以App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时代,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带来了公民个人信息收集的边界之争。警示人们对相关平台收集用户资料应遵循正当和合理性原则,且收集行为应限于最小范围,对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扩大收集信息范围是法律不予允许的

【真实案例】

某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运营了供消费者、商家开展交易的某电子商务平台App,该App的《隐私政策》在“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中列举了拟收集的用户信息,并未包括用户剪贴板信息,安装App后手机页面显示的权限内容也未包含剪贴板信息。2020年1月,李某通过扫描某网络科技公司的官方网站下载该App,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App存在未经用户许可监测、读取剪贴板信息的行为。李某认为剪贴板可以存储身份证号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该网络科技公司的行为侵害其个人信息权益以及隐私权,遂诉至法院,要求某网络科技公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App在其《隐私政策》中对App拟收集的用户信息进行了列举,但用户剪贴板信息并未列举其中。在成功安装App后,手机页面显示的App权限内容也未包含剪贴板信息,结合鉴定意见和某公司的答辩情况,可以确认某公司未经李某许可,对其剪贴板信息进行监测和读取。某公司作为该App实际运营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向李某主动告知上述情况,且未经李某许可,存在过错。因此,案涉App未经许可监测、读取李某手机剪贴板信息的行为,侵害李某的隐私权。故判决某网络科技公司向李某赔礼道歉。

【结语】

合理与过度收集的界限划定,应结合收集个人信息的场景、目的等进行判断。合理收集用途应具有正当性,收集范围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扩大收集信息的范围。收集的信息与提供的服务间应有必要联系,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才可以合理收集相关的个人信息,但超出范围的就属于过度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