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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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典”| 非法购买使用个人信息,又非法出售谋利

发布者:海迪森律所    时间:2023/12/11 9:37:34    热度:

【背景】

生活中的你是否经常收到骚扰电话?

“请问您要买房吗?”

“贷款需不需要?”

“想了解一下保险吗?”

【真实案例】

被告何某从事房地产代理服务工作,有的客户为了避免中介骚扰,到店咨询后不愿提供联系方式。这时,为了工作业绩,何某悄悄拍下前来咨询的客户车牌,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车牌的车主信息(包括车主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长期以来,何某将购买的公民信息整理成表,上传到了云端。何某将获取的个人信息向10余人出售,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万元。

      经查,何某的手机内存有507条车主信息和5个楼盘的合同信息(共9000余条房产信息),并发现何某有售卖、购买个人信息的交易记录,在完整的证据链下,何某最终认罪认罚。

       顺德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有针对性地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影响恶劣,其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赃款予以没收,要求何某支付损害赔偿金二万元,有效删除保存的公民个人信息和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刊登赔礼道歉书面声明。

【结语】

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屡屡发生,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构成侵权,甚至会构成犯罪。提醒广大中介业务从业者,切勿急功近利、以身试法,不要非法购买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将承担严重法律后果。